与UN38.3的原版本 Rev.4-2003 相比,新版本的主要改动内容如下:
1. 在新版本Rev.5中取消了原版本中锂当量含量的定义。 对于锂离子电池及电芯,改为
采用额定瓦特小时数据来表示,额定瓦特小时定义为电池(电芯)的额定容量与额定电压的乘
积。
中国国内,民航总局于2009年3月制定的《MH/T 1020-2009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虽然引用的UN38.3版本是Rev.4,但其仅是说明引用了该版本,在具体的规范介绍时也没有说明需要符合的UN38.3版本
包装要求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
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每个包装件如果装有**过 24个原电池或 12 个电池,
必须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
施。
2)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
的特殊措施。
3)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试验, 而不损坏包装件内
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
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4)除非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否则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过 30kg。
条件限制
交运的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条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险
品)运输。如果下述任一条件无法满足,则应按 UN3090 或 UN3091 的危险品收运要求操作
(一)、对锂含量的限制
1、对于金属锂或锂合金原电池,锂含量不得**过 1g;对于锂离子原电池锂当
量含量不**过 1.5g。
注:原电池亦称做电池芯。
UN38.3认证简介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38.3章节》-UN38.3认证。
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并满足客户对含锂电池货物的运输需求,根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即UN38.3(UNDOT)的测试。
根据民航规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机场货物收运部门应对锂电池进行运输文件审查,重要的是每种型号的锂电池UN38.3安全检测报告。该报告可由民航*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深圳安博检测),也可由具备检测能力的电池生产厂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项检测报告,民航将禁止锂电池进行航空运输。
UN38.3是指在针对危险品运输专门制定的《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的*3部分38.3款,即要求锂电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短路、撞击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才能保证锂电池运输安全。如果锂电池与设备没有安装在一起,则还须通过1.2米自由跌落试验。
T4 -冲击
该测试还模拟了运输过程中的振动。测试为半正弦脉冲:小电池/电池150G/6ms;大容量电池/电池50G/11ms;每个方向3个脉冲;6个方向(+/-z,+/-x,+/-y)通过条件和T1一样。
T5 -外部短路
这个测试模拟了电池或电池终端的外部短路。当温度为+55C时,在端子上施加短路(<0.1欧姆)。保持至少一小时后样品的温度回到+ 55 + / 2°C。通过标准:情况下温度不**过+ 170°C和没有拆卸,破裂,或火灾在6小时的测试。允许熔断器、限流电路和通气机构激活。
T6 - - -的影响
本试验仅适用于初级和次级细胞。对于直径为>20mm的圆柱形电池,它模拟了对电池情况的影响。对于直径小于20mm的圆柱形细胞和所有其他细胞结构,它模拟细胞破碎。任何类型的合格标准是:外壳温度不**过+170C,在测试后6小时内没有拆卸或起火。
T7——过度充电
本测试仅适用于二次电池或可充电电池。它模拟了可充电电池的过充状态:2倍制造商推荐的24小时充电电流。然后对电池进行7天的防火或拆卸监控。
T8 -强制放电
该测试仅模拟初级和次级细胞的强制放电条件。通过标准与T7相同。
在38.3.2.2中,如果电池或电池类型不满足一个或多个测试要求,在电池或电池类型重新测试之前,应采取措施纠正缺陷。不允许部分重测。
WSCT Labs在能源存储遵从性方面具有重要的专业知识。接触过有关UN/DOT 38.3或其他类型电池测试的问题。
2、对于金属锂或锂合金电池,锂总含量不**过 2g,对于锂离子电池锂当量含
量不**过 8g。
注:上述“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阳极上具有的金属锂的量。
而对于锂离子电池,以克为单位的“锂当量含量”的计算方法是以 0.3 乘以额定
容量的安培小时。例如:某手机锂离子电池的额定容量是 800mah(800毫安小时),
则其“锂当量含量”为:0.3 X 0.8(安培小时)=0.24 克。
(二)、符合 UN 测试要求
每个类型的原电池及电池,经测试证明其符合《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
标准手册》* 3 部分 38.3 款的所有要求。
(三)、包装要求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每个包装件如果装有**过24个原电池或12个电池,必须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3)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的跌落试验, 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4)如电池单独运输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过10kg。
近期Rev.6近期已经出了草稿件,预计2017年会更新Rev.6,具体更新日期有待确认。
一、电池申请UN38.3根据出货状态的不同分为965、966、967几种模式,又根据海运和空运两种不同的运载模式分为两份鉴定书;
UN38.3:适合范围几乎涉及到**,属于安全和性能测试,只要是涉及到空运的出货包装里面含有锂电池,
不管是很小的纽扣电池?安装在设备上的电池?还是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
3. 对于大型电池及电芯的定义有明显的变化:
Rev.4版本中定义大型电池是指完全充电状态下阳极合计锂含量大于500g的电池。大型电
芯指完全充电时阳极锂含量或锂当量含量大于12g的电芯。
新版本Rev.5中定义大型电池为总重量大于12kg的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定义大型电芯指
:对于锂金属电芯,完全充电时阳极锂含量大于12g的电芯;对于锂离子电芯,额定的瓦特小
时大于150Wh的电芯。